8月11日,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效率,按照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提升“一号改革工程”要求,推动城建档案事业高质量发展,市住建局印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和移交工作的通知》。
由市住建局统筹建设宁波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宁波抓龙筋工作室,实现建设工程档案在线日起,各地全面应用宁波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,依托系统开展建设工程文件收集、档案整理、档案验收和档案移交指导服务,并逐步探索全市跨馆查询利用服务。落实省建设厅《关于上线“浙里建”电子文件归集(工程档案管理)场景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完成宁波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与“浙里建”电子文件归集(工程档案管理)场景对接,实现数据双向互通。
1、建立全过程服务工作机制。各地住建部门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,应书面告知建设单位档案验收相关规定,履行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移交义务。工程建设过程中,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积极服务,通过集中交底、现场指导和在线指导等多种方式,对工程建设各环节进行档案收集、整理、归档等方面的业务指导,保障建设工程档案顺利验收。
2宁波抓龙筋工作室、建立分阶段预验收工作机制。依托宁波市城建档案管理系统,建设单位分阶段上报工程档案资料,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开展分阶段预验收工作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,科学合理划分档案预验收阶段,房屋建筑工程一般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完成前上传主要工程档案资料,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一般应在单位(子单位)工程初步验收完成前上传主要工程档案资料。建设单位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联合验收前,必须完成工程档案在线报送,做到档案验收和其他验收同步完成。
3、完善“容缺受理、告知承诺”工作机制。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编制告知承诺制档案容缺目录清单,对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时暂无法形成的工程文件资料,实行“容缺受理宁波抓龙筋工作室、告知承诺”制度。建立“容缺受理、告知承诺”项目清单,实行动态销号管理,在工程联合验收后的建设单位承诺期限内,及时向建设单位发出城建档案催交提醒,督促建设单位完成城建档案移交工作。
4、推进原生电子文件归档工作机制。全面实行预拌混凝土电子合格证原生电子文件归档,不再接收纸质档案资料。对于其他加盖电子签章、具备法律效力、符合归档要求的电子文件,可不移交相应纸质档案。加强部门协同联动,通过系统数据互通,加快实现工程准备阶段文件等原生电子文件跨平台共享归档。
加强重大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管理,指导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原貌、重要工程节点、隐蔽工程、竣工后的全貌及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活动拍摄归档。制定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要求,进一步明确归档范围和内容,建立声像档案的编辑、整理和立卷规则,为展现城乡发展进程和城市文化特质积累声像档案素材。
加大城建档案法律法规宣传力度,营造依法治档的良好氛围。建设单位作为责任主体,应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,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建设工程档案。进一步加强事后监管,凡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期移交工程档案的,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可通过函告、约谈等方式进行催交,拒不整改的,按照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等有关规定提交行政处罚,并对相关单位纳入信用监管,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“容缺受理、告知承诺”制度。
《通知》印发后宁波专业抓龙筋,各地城建档案主管部门将全面推行开工即介入、分阶段报送、分阶段预验收工作机制宁波正宗抓龙筋,全过程参与建设工程档案的指导、收集、验收、移交,确保建设工程档案验收及时、移交完整,不断推进城建档案智治提速和服务提效。宁波抓龙筋工作室